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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越之後

這是一段探險家與泰雅勇士「不期而遇」的故事,講述泰雅族人百年來的遷徙,與世代守護家園的決心。

泰雅族人的傳說與遷徙

泰雅族是臺灣原住民中分佈地域最廣的一族。傳統的泰雅族人以狩獵及山田燒墾為生,居住地以集居式的村落為主。傳說中,泰雅族人的歷史可以追溯至遠古時代,他們的祖先是由巨石迸裂後走出的一對男女,在原居地賓斯博干 (pinspukan)開墾、繁衍後代,後來因人口漸多,族人便開始離開原居地,向外遷移尋找新的獵場及耕地。

泰雅族人的遷徙,是一段漫長且艱辛的過程,根據部落耆老口述,現今「南澳群泰雅族」的祖先在離開賓斯博干 (pinspukan)後,經由梨山 (Slamaw)、思源啞口 (quri Squbu),最後因看上南湖大山 (bbu popuk)的美,便決意定居於此。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實施「理番計畫」並推行「集團移住」政策,部落族人為了因應規定,只得移居至淺山與臨海地區。中華民國政府來台時,延續日治時期的「集團移住」政策經驗,對原住民推行「山地平地化」政策,南澳群泰雅族最終才正式遷至平地,也就是我們現今行政區域所劃分的東岳村、南澳村、碧候村、金岳村、武塔村、金洋村、澳花村。

當今的泰雅族傳統文化因主流文化的衝擊,正面臨消失的危機。在文化保存的過程中,年輕族人也嘗試向部落耆老學習,但隨著長者年紀的增長,尋求「可聆聽記憶」的機會也越來越少。多年來,部落族人致力於延續傳統文化的工作,經常規劃「尋根」活動,讓族人能進一步了解過去祖先的生活脈絡,感念他們的付出,也喚起泰雅族人對於傳統文化的延續,及維護「傳統領域」的動力。

溯溪者角度下的「臺灣亞馬遜」

宜蘭南澳流域,俗稱「臺灣亞馬遜」,富有多樣生態及壯闊山林景致。位處北溪的「達茵河對」流域,泰雅人稱作「Gong Pon Pon 」,因巨瀑衝擊而下造成 Pon Pon 聲響而享譽。

2014年,由一群熱愛溯溪的都市大學生組成的「激流勇士」團隊,帶著「無跨越不過的山嶺」的自信心,希望憑藉著優秀的溯溪技術,征服「達茵河對」流域、探索秘境之美。出發前,隊員們一邊談笑風生、一邊檢查背包中的糧食與用具,後車廂也只裝載了還算堪用的設備。抵達登山口的那一刻,團長李政政告訴隊員們:「那裡不好抵達,但我聽說那邊很漂亮,我相信辛苦會是值得的」。在響亮的信心喊話結束後,團隊即刻出發。

山林間,沒有醒目的標誌,導航指引也無法運作,山稜與溪線是唯一的路標。在險峻的南澳地勢,翻越層巒疊嶂的山峰並不容易,很多時候必須從山稜下到溪谷,再渡過湍急的溪流,才得以推進。山稜與溪谷的距離雖然僅有400、500公尺,但翻越陡峭的岩壁才是真正的考驗──每一次的渡河隨時可能會讓你葬送在激流之中。

「激流勇士」在歷經三日的跋山涉水後,隊員們起初的興奮情緒,在連日的疲憊積累下,早已消磨殆盡。這三天的努力,仍不足抵達令他們魂牽夢縈的秘境,這群溯溪者終究因為經驗不足,鎩羽而歸。

溯溪者與泰雅人的不期而遇

這次的失敗並未抹滅「激流勇士」探索秘境的初心,為了獲得更詳盡的地景資訊、規劃更完備的路線,他們開始尋求當地泰雅族人的幫助。為了尋路,他們頻繁來到這塊陌生的土地,同時與當地的泰雅族人有了接觸。李政政談到尋路的過程:「我常到當地的民宿,民宿老闆不僅推薦我好吃的早餐,也介紹了當地族人給我認識」。隨著到訪次數的增加,他們對泰雅文化有了初步的認識,對這片土地也慢慢有了歸屬感,漸漸的,他們已經不能滿足於簡單的溪流探勘,而是希望能夠探索伴隨著山林景色一同成長的泰雅族人生命故事。

Yukan是泰雅碧候部落的獵人、Asaw耆老是泰雅碧候部落的代表,他們是引領這群都市青年進入山林的嚮導者。李政政說:「Yukan獵人,他總是不疾不徐地帶我跑山,Asaw耆老是我泰雅知識的啟蒙老師」。在跑山的過程中,Yukan獵人時常歇下腳步,向大家介紹族人的遷徙過程與藏在每條溪流、每座山林背後的故事。耆老們對於山林的想像與關係,讓大家理解到,在泰雅族地名的命名系統中,蘊含著對於大自然的觀察,是泰雅族人與自然環境互動所發展出的文化智慧,顯示著族人與土地之間互動的密切程度。同時,地名也反映了族人不斷遷徙的文化特性,與生態環境背後的文化脈絡,真實地敘述著屬於他們的歷史故事。如:舊碧候部落(Piyahau)族人稱部落為「U-Wan」,意指「水源處」、「最深處」,因祖先翻越南湖大山,沿河流尋找居住地,就這樣順著河流就到水源最深處;現今宜蘭南山,泰雅語稱作「Pyanan」,意指「炊飯」,因早年族人路過此地時曾在此炊飯而食。

在南澳北溪流域中,除了清幽寧靜的山林溪谷,更常見的是泥沙混石與滿地的坑洞,原以為這是此處獨有的地景特色。但在一次跑山的過程中,獵人才提及,這混濁的溪水之上,是早已被裂解的「傳統領域」。為了更深入了解情況,在獵人的帶領下,大家踩著碎石,溯至北溪上游。轉眼間,原本蓊鬱的山林,被一大片崩塌的碎石坡取代,慘白的石灰色與周圍的綠林形成強烈對比。從獵人的口述中得知,這座位處北溪上游的石礦場,當初在未經任何環境評估與族人的諮商同意下,於1970年代悄悄侵入了這塊淨土,族人的「傳統領域」因與礦場高度重疊,僅能被迫離開。長期以來,礦場的開發所危及的不僅是族人的身體健康,對於生態的影響更大。與部落族人的訪談中,他們的氣憤與無奈顯露無遺。

泰雅族獵人Balai(碧候村):「以前我們種田灌溉的溪水,現在水汙染了,你看現在還有誰在種?」「他們(礦場)說如果有發現污水就裝寶特瓶寄過去。我跟我哥哥寄了好幾瓶都沒有反應啊!」「以前每年五六月份的時候,毛蟹都會從河口上來。開採石礦後,水質變差微生物變少,毛蟹沒東西可以吃,也就不來了。」


泰雅族獵人Yukan(碧候村):「抓毛蟹、放鰻魚鉤,現在小孩子都沒辦法學到,他們完全不知道。因為東西沒有了,我們要怎麼去教小孩子呢?」


泰雅族耆老Lesa(金岳村):「上游(礦場)本來有很多苦花魚,很多,很多……」


泰雅族植物講師Badu(金岳村):「我當小朋友的時候,牠那個小毛蟹,很多在排隊、排隊啊!」

人總會要走,土地卻會永遠留下

生態環境的影響是環環相扣的,當上游遭受破壞,下游的部落環境與水資源也危機重重,未經合理評估與規劃下的開發所付出的代價,遠遠超過我們的想像。在多次與礦場業者溝通的過程中,總能看到Asaw耆老的身影。然而,再多的交涉,得到的總是業者千篇一律的回應。面對爭議性的問題,更是隨便應付了事。「我們最近經濟不景氣,沒賺甚麼錢,這一兩年我們就不想做了」、「石礦沒有那麼嚴重」、「我們已進行環境改善、綠化」、「我們也幫你們開拓了道路」、「北溪的溪水每年都是九月到次年的三月一定都是黑的啊!」、「這礦業影響不會長久,要遷我也遷了,我花了三千多萬」。

在一次與Asaw耆老走訪礦場的過程裡,他語重心長的談話,顯露出對這片土地與居民的擔憂:「這峽谷很窄,若土石堵住河流就會變成堰塞湖,若承受不了而沖刷下去,對大南澳地區的居民來說是非常危險的」。Asaw耆老不僅親力親為走訪礦場,更花了三十多年的時間,透過鏡頭不斷地記錄南澳環境的變化,與正在消逝的泰雅文化。從過去的影像紀錄與舊照片中,能夠看見族人愜意地在清澈溪水中捕捉毛蟹的情景。這些景象與礦業者的搪塞話語對比,顯得格外諷刺。

三十多年來,泰雅族人的多次陳情與要求礦場改善的訴求,為何終究石沉大海?其中的原因可由一座座礦場背後,所鏈結的龐大商業利益,與不合時宜的《礦業法》中看出端倪。

裂解「傳統領域」的霸王條款

《礦業法》於1930年訂定,起初制定的背景乃針對幅員遼闊的中國大陸,而非台灣。然而,在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這個老舊法規在毫無調整的情況下被延用。早期,環境的保育與原住民的基本權益並未受到重視,但隨著時代的推進,環保意識逐漸抬頭、原住民的轉型正義也成為近年來倍受重視的議題,因此,《環境影響評估法》、《原住民基本法》分別於1994年、2005年制定。但,礦業權的取得大多早於這兩個法案成立之前,導致現今多數的礦場,並未經過環境評估的把關,亦未取得原住民部落諮商同意,再加上《礦業法》中潛藏的不合時宜的霸王條例,加深了與長期寄生於「傳統領域」礦場業主的談判難度。

《礦業法》為人詬病三條例:


  • 《礦業法》第31條「礦業權展限之申請,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得駁回」:礦業權申請一次最長20年,期滿再申請延長時,除非違法,否則一律核准。若因其他理由導致業者無法採礦而損失,主管機關須賠償業者。

  • 《礦業法》第46條「礦業權者租用土地之年租金,應依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百分之八以下定之」:採礦用地租金僅需公告地價的8%以下。

  • 《礦業法》第47條「礦業權者得於提存地價、租金或補償,申請主管機關備查後,先行使用其土地」:申請礦業權時,完全不需取得地主同意,若涉及實際開採時,就算地主不同意,採礦者只要將存金放在法院提存,便可先行使用他人土地。

2013年,針對不合時宜的《礦業法》,民間已開始醞釀改革的聲浪,在地球公民基金會的推動下,歷經4年,在2017年3月,由立委林淑芬完成民間版的修正草案提案,在經過經濟委員會「修法前暫停所有礦權展限」的決議後,改革草案終於浮上檯面。2017至2020年間,在諸多民眾、環境保護團體的持續關切,與朝野耗費多年的協商下,諸多爭議的條文終於有了共識。然而,這看似是終結霸王條款的最好機會,卻在2020年1月,因第九屆立委卸任,「屆期不續審」的規則下,一切努力付諸流水。

相關條例遲遲無法順利修正的癥結點究竟是什麼?長期關注這項議題的地球公民基金會歸納了三點:


  • 缺乏環境評估的問題:現今多數的礦業用地因早於環評法,故多數未經環評程序把關。如今要把環境評估機制放入礦業權展延期限申請的程序之中,這是目前無法有共識的。

  • 原住民族權益:《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載明,凡「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而原住民的「傳統領域」如何劃分一直以來都是懸而未決的事情,更毋論「諮商同意權」的行使又該以何種方式置入條文中。

  • 礦場關閉計畫:礦場關閉後,如何規劃土地再利用,及減緩採礦地區所受的經濟衝擊,這是仍無共識的。

故事、行動仍未停歇

2017年,這些被塵封多年的故事,因為一部名為《翻越之後》的紀錄片躍上大螢幕,而引起眾人的關注。這部紀錄片的製作耗時四年,由「激流勇士」的成員們各展所長而完成,如:創辦人李政政,因專注於原住民土地發展相關議題,提供了田野調查資料;導演陳樂晞、張皓荃專長為影像傳播,提供了攝影與音樂製作技術協助;行銷盧禹彤,專長為運動科學與行銷學,提供電影行銷推廣協助。

這部片帶出了泰雅族人與土地之間的互動關係,也刻畫出了南澳山林之美,與礦業發展下環境的劇變。片中悠揚的泰雅古調,唱出了泰雅族人不斷翻越的精神,也道出傳統領域被撕裂的悲哀。面臨環境劇變、文化消逝與族人的離世的困境,雖然無奈,但泰雅勇士們始終為捍衛自己的家園而不懈地努力著。這些行動、這個故事並未完結,我們要翻越的不僅是那不合時宜的政策,更期盼的是能夠邀集更多的跨域行動,一起為臺灣這塊土地、文化、歷史做些什麼。

2023-03-23 撰文|顏瑋洋
延伸閱讀
「激流勇士」團隊簡介 由李政政創辦,自2013年集結北部個大學生而開始逐步形成。「激流」,是大南澳溪流域的背景;「勇士」,是傳統泰雅族人的精神。團隊期許,自身能以「現代的溯溪技術」和「傳統的泰雅精神」去探索、紀錄大南澳區流域。創辦人李政政目前於夏威夷大學攻讀博士,從臺灣原住民的當代議題延伸到南島政治,嘗試尋找世界的連結,期盼能帶來更多島嶼間的交流與合作。
《翻越之後》紀錄片 由「激流勇士」團隊拍攝,開拍於2014年,並於2017年完成25分鐘短版,此版著重在泰雅族人胡慧軒(Laha)身分認同追尋,也藉此紀念她;2019年完成55分鐘長版,著重讓觀影者了解整個故事脈絡發展;未來團隊規劃完成70分鐘國際版,把正在發展的故事寫入,也將聚焦更多在傳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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